他们能这么磨下去。

  但是自己等人可是没这么多时间的。

  绕路的话,看其他两支佣兵团的速度,肯定也来不及。

  倒不如直接趁着他们士气大乱,动荡的时刻,直接突破,来得机会更大。

  而鹰眼也从瞄准镜里观察到了这个动作,他们本来就是出入沙场多年的战友,自然是更加心有灵犀,因此当即点头下来:“秦风,白疤队长他们要突破,咱们掩护!”

  “好!”

  秦风不再犹豫,当即用望远镜开始观察起来,迅速通报着:

  “十一点钟方向,东偏八度,上抬十二分方向,穿黄色短袖的,似乎是个小队长,并且持有重型火力,应该第一个清除!”

  “十点钟方向,西偏三度,上台九分方向,脸上有刀疤的,体型最大,应该优先打击!”

  “一点钟方向,东偏八度,下抬三分方向,持有武器较为先进,建议优先打击!”

  ……

  随着秦风的一条一条建议,鹰眼扣动扳机的频率简直如同半自动步枪一般,在这短短的三分钟内便击毙了十几人,而白疤他们也趁着前方敌人的队伍的混乱状态,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这。

  白疤这几个人组成的队伍,如同插入心脏中的钢针一般,虽然周围的敌人众多,但几乎没有一合之敌,大部分敌人甚至还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,晕头转向的,生怕那个神秘的狙击手下一个目标就是自己,有的甚至直接躲了起来,瑟瑟发抖。

  而白疤等人,借助雨林本来就遮蔽的视线,加上一路上可以隐藏身形,枪械上都装备了消音器,几人直接停进了敌人的整个队伍的中段,才被这支队伍的指挥官发现。

  那个站在队伍最前方的身形瘦小的最高长官,看着如同从天而降般的白疤等人,眼神之中既是惊恐,又带着丝丝诧异,他忙不迭地向后逃跑,一边大喊:“射击!他们都是华夏人,射击!”

  “该死,你们是干什么吃的?华夏人都打到这里了,你们怎么才发现?”

  “射击!杀死他们!否则卫星的事就泡汤了!”

  “开枪!不开枪的,我立马枪毙!”

  指挥官发话,又是如此用性命威胁,众位雇佣兵只能勉强压下来动荡的心神,看向白疤等人,举枪便是射击!

  砰砰砰!

  如同雨点一般的子弹射击而来,白疤等人见已经暴露,只能停下脚步,寻找着身边的掩体躲避起来,一边看向身后。

  这么多的人,他们就算是三头六臂,拿着机枪扫射,也根本不可能彻底消灭干净。

  而这群雇佣兵,虽然人数占多,但是兵员素质极其差劲。

  经受过训练的士兵,在战场上遇到队友流血牺牲这种情况,虽然感情上会出现波动,但绝不会因为此而士气大乱。

  但是这群雇佣兵,大多都是些色厉内荏的家伙,在刚才就因为鹰眼狙击了几个人,而让一个几百人的队伍,都士气大乱,说明军事素质更是低下。

  因此,白疤想要的,只是用少量的流血事件,让整个队伍都士气崩溃,失去抵抗能力罢了。也不需要真的将他们全都赶尽杀绝。

  而在远放高处的鹰眼,看到这幅场景时,跟白疤做出了一样的判断:“队长想要我们斩首那个指挥官,然后在大范围内点射,造成大面积少量人的伤亡,从而击溃他们的士气!秦风,锁定那个指挥官!”

  “是!”秦风举起望眼镜,一眼便看到了那个正在往后退的唯一穿着防弹衣的指挥官,当即报告道:

  “十二点钟方向,西偏十二度,上抬十度,穿着防弹衣的目标!”

  嘭!

  话音刚落,秦风便听到了狙击枪的如同爆炸一般的枪声响起,看向那个指挥官的位置时,发现那个身材矮小的家伙已经躺倒在了血泊之中,胸口之上一个大洞,如果不是防弹衣减少了大部分的力量,恐怕子弹能将他的身体直接撕成两半!

  到了这个时候,鹰眼也不再需要秦风报点了,只需要频繁更换射击区域便能完成,正好可以让秦风观察一下后方的情况,便吩咐道:“秦风,看看后面有没有敌人摸上来!”

  说完,鹰眼立即开了一枪,等到强大的后坐力彻底卸干净之后,才转向另一个目标,正要转向下一个目标,却只听见身后的秦风传来一阵惊呼:

  “不好!有人过来了!是敌人!”

  鹰眼一惊,当即回头一看,便看到了身后的缓坡之下,有着密密麻麻的一百多人朝着这边赶来,站在高处看得更加清晰一点,而那些人似乎还没有发现他们,估计只是从枪声判断出来自己等人的大致方位而已,这才寻了过来。

  “这便是断崖,我们不能让他们接近!”鹰眼惊呼一声。

  高处虽然有高处的优势,例如易守难攻,视野开阔等等,但是同样也有缺点,现在对于秦风等人来说,首当其冲的便是无法撤退!

  这里的高度不算高,但周围可都全是敌人,就算二人滚下去,也会当场失去一定的战斗能力,被他们包围之下,得到的下场也只能是被抓捕或者当场射杀。

  因此,鹰眼压根没想过向后撤退逃跑的问题。

  秦风没有多说什么,只是放下望远镜,手持九五式步枪射击着,鹰眼见状也放下了狙击枪,改用手枪开始掩护起来。

  狙击枪虽然在远距离狙杀和斩首等方面都是最顶级的装备,但在这种阻击战的情况之下,也会展露出例如射速过慢,缓冲时间长等缺点。看書喇

  最重要的是,狙击枪弹药十分大号并且重量更是夸张,看起来尺寸几乎能接近一些小型的榴弹了,因此携带在身上的数量不可能太多,就算是鹰眼也只带了不三十发而已,就算如此也是举步维艰。

  因此,这种情况之下,真的还不如用手枪来得干脆和便捷,虽然射程较短,起码能灵活转移了。

  砰砰砰!

  秦风射击着,试图阻止几个正要包抄上来的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