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啦小说网>耽美小说>野狗满天星【完结】>第30章 那年夏天的恶犬

  扯够闲篇,老赵还是没能从孟舟嘴里知道,他那个对象到底姓谁名谁,只听到一大车奇怪的形容。

  什么海拔绝尘的大美人,说话云山雾罩,真真假假,急得人抓肝挠肺;什么把人气狠了,又会温声软语,一副泫然易碎的模样,叫人恨不得挖心剖肝地讨好;什么转头却能一把掀翻壮汉,榨得一滴也无……

  “这么恐怖?”老赵不由乍舌。

  “非常恐怖。”孟舟心有余悸。

  老刑警在东越市人脉挺广,觉着自己不该没听过这么刁钻的人物,他把认识的美女想了个遍,都没找到能对上号的,只好不甘心地放弃,把话题又拉回案子上。

  “这是我退休之前最后一个大案了,”老赵伸了个拦腰,全身骨头都跟着嘎嘣响,“等办完了,我就……”

  “别说这种不吉利的话,”孟舟打断他,蹙起眉道,“这种flag不是能随便竖的。”

  老赵本来也只是随口一说,没想到孟舟会这么当回事,他愣了一下,知道孟舟是想起了牺牲的老于。

  沉默片刻,老赵大大咧咧说:“不说了不说了,你也别那么忧心,搞得我们警方好像什么事都不做,就单等你独闯龙潭虎穴似的。”

  孟舟眉毛一扬,眉心疤都透着怀疑:“难道你还能有啥安排?”

  “小看人了不是?”老赵神秘兮兮道,“我也是有其他的情报来源的,要不我怎么说他们那严进宽出呢?”

  孟舟不以为然,只当老赵吹牛:“啥人物,这么厉害,怎么不直接帮你做事?还找我做什么?”

  “你爸给你念红楼,没教你一句‘各自须寻各自门’?”老赵居然跟他拽起文来,“人各有路,谁也替不了谁,晓得吧?”

  孟舟哼了一声,警方的手段他当然晓得,这种藏在深处的钉子,大多苦心经营多年,金贵得很,轻易动不得,他这种散兵游勇临时工,命贱,注定比不过那群吃皇粮的。

  可线人再贱命,也比江星野那样走钢丝的叛徒要强上几分吧。

  越想越悲观,孟舟干脆学鸵鸟,把头埋进热乎乎的手掌。

  江星野不配合的时候,他怨他油盐不进,案子毫无进展,等江星野配合了,帮他一起把蛇引出来,孟舟发现自己还是怨他。

  怨他为什么搅进这趟浑水,怨他为什么那么吸引自己。

  如果这次他能成功把证据带出,江星野会愿意跟他走吗?

  一个可笑的想法渐渐笼罩他的大脑。

  不如就……私奔吧。

  带江星野离开那个毒巢,也远离警方的视线,到无人知晓的地方去,到滇省人烟稀少的山区去,到那些远离尘世的村寨,浪迹天涯。

  剥去原来的身份,抛下所有的枷锁,等所有的淡化下来,从头开始。

  再没那么多人盯着他,江星野那片黑海,只有他一条船。

  “小孟?怎么不说话了?不舒服?”

  老赵的声音明明很轻,却宛如惊雷,在孟舟耳边炸响,他豁然从虚幻的想象中惊醒,对上老赵那张脸。

  那是张备受风霜摧残的脸,刻满了一桩桩案件留下的痕迹,写着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坚持,眼睛时常精光熠熠,里头盛着的关切却是不打折扣。

  如果于叔没牺牲,到了这个年纪,他也会是这样一张脸吗?嗯,会有点像,但不多,因为于叔可比老赵帅多了。

  孟舟按了一下老赵的肩膀站起来,夏日的高温如有实体,压在身上,是沉甸甸的重量,他撒谎道:“没事,昨晚闹了一夜,没睡好,我回去再睡个回笼觉。”

  老赵点点头,红人节那种场合,人人揣八百个心眼,他想想都累:“辛苦你了。”

  “没你辛苦,干了大半辈子警察,还是个队长,”孟舟扯起嘴角,“难怪找不到老婆。”

  “你小子找抽是吧?”老赵气得想踹他一脚,可看他脸色恍惚,只好撇下火气,推了一把金牌线人的肩膀,“少废话,快去睡觉。”

  其实身体并不累,只是情思被搅得翻江倒海,又被太阳烧成一滩烂糊,孟舟心神不宁,匆匆下楼。

  拐进长长的紫薇街,躲入紫薇树下的凉荫,清风荡来,片片浓紫花瓣遮天蔽日,贴着脸颊斜斜飞过,自由又轻灵。

  他停住脚,漫天飞舞的花雨,洗得天地一清。孟舟抬手揽住一片花瓣,瞧着它,不觉自嘲地微笑起来。

  他能拢住花瓣,可怎么拢住一个活人?

  什么私奔,什么浪迹天涯,真是越活越回去了,于叔教他的是救人,不是逃跑,不是自我放逐。

  虽然江星野最不稀罕他救的。

  这人长着一张春水样的脸,却不是风吹即倒的美人灯,他从朝他吐口水的村寨走出,早就习惯了暗夜行路,习惯了命途坎坷。

  昨夜江星野说,现在是法治社会,虽然半是玩笑话,却也说明,他比自己想的更清醒。

  孟舟笑笑,所以他能做的,无非是陪人到最后一刻,厚着脸皮,做他的导盲犬。

  紫薇花颜色秾丽,随风起舞,只觉快意,不见柔弱之态,仿佛随处都是它的家园,它的墓所。

  东越市的公共墓园,也种满了紫薇树。数日后,是于叔的忌日,又下过一场急雨,墓园内,高高低低的墓碑,矗立在同一片湿润的土地上,紫薇的尸体处处可见,当真是就地埋葬了。

  姐弟俩再加一个何观澜,都穿一身黑色正装,前襟别着素净的茉莉花,徐徐穿过墓群,沿着墓园的坡道向上走。

  公墓位于东越市城郊的山上,海拔不算高,但也足以俯瞰市内,于叔的墓就坐落在公墓最高的角落,虽然冷清,却满足了于叔守望市民的心愿。

  之前孟舟还在外飘的时候,扫墓的事都是姐姐操办,如今回来了,当然亲历亲为。眼下不是扫墓的高峰期,墓园里只有他们三个,只听得见偶尔几声鸟鸣虫叫,地上水洼碎开又聚拢,汇成三张笑脸。

  不像是扫墓,倒像是踏青。

  “小舟,叫你买写些白菊花、白百合,”孟横早看不顺眼,对弟弟一顿指指点点,“怎么挑了这个回来?

  孟舟抱着几只骄阳似的向日葵,笑了笑,正想解释,却被何观澜抢了先:“大哥哪里是去买花,我跟他一块去,我都挑花眼,大哥倒好,全程没看花一眼,眼睛都要长在人家江店长身上了。”

  “我那是请教江店长,扫墓送什么花合适好吧?”孟舟一本正经说,“人家是专业人士,说送白菊那些白花,固然是不会出错,可太套路了,欠缺心意。送什么花,最重要的是看对方适不适合。”

  “唔,这么说来,”孟横伸出手,戳了戳孟舟怀里开得肆无忌惮的向日葵,笑道,“花大如盘,确实阔气得和于叔有一拼。”

  何观澜听姐弟俩提过很多次于叔,却是第一次陪他们来扫墓,闻言不由插话道:“我没见过于叔,他脸……有那么大?”

  姐弟俩愣了一瞬,旋即爆发出一阵响亮的笑声,震得墓园幽静全无,几只小鸟惊飞而起。

  尤其是孟横,笑得完全不计形象,伏倒在湿漉漉的墓碑上花枝乱颤,吓得何观澜赶紧对着墓碑告罪,拉她起来。

  孟横倒是没什么忌讳,拨开粘在墓主姓名、照片上的紫薇,微笑着说:“你自己看,脸盘大吗?”

  何观澜讶然,原来他们已经到了于叔墓前,碑上端端正正刻着于叔的名字“于湛波”,墓主照片显示,男人的脸一点也不大,只是有点方。

  看到这张遗照,何观澜瞬间明白,为什么孟横会说于湛波像向日葵一样阔气。

  那是一张气派到令人凛然的脸,皮肤极白,衬得眉愈浓,眼越亮,生动到照片定格的瞬间都似乎是眉飞色舞的。五官疏阔,大口笑着,露出两排整齐白牙,侧耳去听,风中似乎还能听见他的笑声。

  于湛波不像水乡桨声里泡出来的男人,他是荡平风波、热血滚烫的英雄。

  孟舟第一次见到于湛波,也是紫薇花落的夏天,打老师的罪名压在头上,他被迫辍学,没有学校要他,姐姐虽然还在读书,日子也不好过,妈妈为他俩心力交瘁,没多久去世了。

  他恍恍惚惚走上紫薇街,像条野狗蹲在路边,看他曾经的同学们、小弟们打闹着上学。夏天一过,他们就是高三了,大家都在讨论高考,讨论报什么学校,复习计划,讨论触手可及的未来。

  那条飘散紫薇花的街,像一条紫红色的河,他在这头,同学在那头,泾渭分明。

  孟舟忽然恼火,为什么爸爸要给他取名叫“舟”?他根本渡不过去,哪来什么未来?

  是他害死了妈妈。

  这之后他从家里消失了,没日没夜地找人干架,他躲着孟横,不停地流窜,奔跑,挥拳。

  没钱花,就去抢那些敲诈学生的混混,揍得那些人现在看见他都躲,没地方住,就和乞丐抢地盘。

  他成了这条街臭名昭著的恶犬。

  看什么都不顺眼,活也活得没意思,可又死不成,他还有姐姐。如果他也不在了,只剩姐姐一个,她一定会把责任都揽到她身上。

  可孟舟知道,错的是他,是他命太硬、太独。

  十岁生日的时候,家里和爷爷那边还很亲,爷爷喜欢大排场,在市里的大酒楼摆宴席,为亲孙子庆生,老人迷信,还找大师给孟舟算命,说要讨个彩头。

  谁知大师说,这孩子天煞孤星,花团锦簇都是过眼云烟。太没眼色了,饭桌上大人们脸色都不太好看。十岁的孟舟正是唯我独尊的年纪,哪信这个?他甚至听不大懂那些文绉绉的用词。

  哪知道后来先是和爷爷闹掰了,后来爸爸病逝,姐姐遇到那个姓秦的,再是妈妈……

  不信也得信了。

  从十岁到十七岁,孟舟始终想不通、解不透命运这道大题,只能粗暴地把所有东西连缀成因果关系,得出一个简单的答案,那个大师说得没错。

  青青紫紫的伤痕叠伤痕,像年轮一样记录他那个狂乱的夏天,这些简单粗暴的刺激,让他的神经不至于完全坏死。

  三伏天,孟舟被一伙人堵在巷口,懒抬眼皮,对方呼朋唤友,信誓旦旦说要报之前的仇。

  他早不记得那人和自己有什么仇,也不在乎,打就打,喊什么口号。那时他打架全凭一股狠劲,没什么招术,没多久就跟落了染缸似的,满身血汗黏得衣服血色斑斓,又痛又痒,脏得不能看。

  在外流浪,衣服脏了,换起来很麻烦的。

  孟舟纳闷自己怎么想这样的小事,身体已经像道风朝那群人冲过去。

  然而,风突然静止了。

  一只大手揪住了他的后脖子,拎他跟拎小狗崽似的,毫不费力。

  那是于湛波的手。

  他体型伟健,肌肉把短衫撑得绷紧,手上拎着孟舟这么个半大小子,走路还飞快,步子奇大,又稳健得像百里挑一的骏马,昂首挺胸,势不可挡,仿佛有无穷的精力。

  这是人吗?夸父也不过如此吧?

  转眼,于湛波抓着孟舟离开了那条暗巷,带他离开了泥潭一般的生活。

  再回到这条街时,孟舟有了一个崭新的身份——线人。奉旨流浪的野狗,还是不爱回家,却不再到处挑事打架,反倒主动去亲近之前那些混混,他把这条街当作自己的新学校,从头开始收小弟。

  而促成这些转变的人,正是墓碑上那个神采飞扬的警察。

  这样的人,为什么也会死?

  “哇,好帅……”何观澜看着于湛波的照片感慨。

  这身感叹叫孟舟从回忆里抬起头来,他搓了一把有点冷下来的脸,重新笑开来:“那当然,于叔在我心里,是世界上最帅的人。”

  “哟,于叔最帅,那江店长呢?”孟横斜睨他一眼,脸上掩不住的跃跃欲试,明晃晃写着说错一句话,她就去告状的意图。

  孟舟回她一个白眼,这女人和小时候一个样,爱打小报告。他不怕她,气定神闲说:“哪有你这样比的?根本是两个方向,于叔是帅,江店长那叫美。”

  他指了指自己领带夹上的茉莉花,迎风张开双臂,豪横得仿佛已经坐拥天下:“你们看,这花是江美人亲手给朕别的,你们就没有这个福分。”

  美人留花,原来天煞孤星也会有这么一天,孟舟心想,那个大师到底是不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