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啦小说网>耽美小说>野狗满天星【完结】>第32章 恶意撒娇

  两姐弟在爸妈的墓前消磨挺久,聊了很多生活琐事,菜钱越来越贵,家里热水器越来越旧,拧开开关总是发出咳嗽一般的声响,烧烤店收益不错,都够孟舟挥霍办个煞有其事的网红活动了。

  也互相挤兑,谁吃饭狼吞虎咽,谁化妆几个小时起跳,谁现在看小说还和小时候似的,瞪着眼睛到半夜还不睡,谁房间懒得收拾,快递盒礼品盒堆成山,亏还是生活博主云云……

  把彼此坏话说尽,只是不提案子,不提秦知俊,不提那些真正让他们烦恼的东西,只说些俏皮的、有点讨厌但也不至于影响生活的小麻烦。

  对爸妈,报喜不报忧是常态。

  对手足,扎心插刀也是常态。

  说到口干舌燥,腹中空空,三人和孟远帆、韦汀告别,去墓园外的小卖部买了点水和干粮,胡乱充作一顿下午茶,为晚饭垫垫肚子。

  金乌虽然西坠,却仍兢兢业业地上工,雨水一蒸,越发热得像个蒸笼。

  三人逃难似的赶回停车场,钻进车内,个个汗淋淋。和来时一样,姐弟在后排,何观澜稳坐驾驶位,兢兢业业开车。

  车子上路,玻璃窗紧闭,冷气救了三人一命。

  孟横舒了口气,用纸巾小心地按压走额头的汗,头枕在弟弟宽厚的肩膀上,正要美美睡一觉,眼角余光瞥见孟舟领带上空空如也,之前他爱不释手的领带夹竟然不见了,她惊讶地问道:“哎,你那美人亲手给你别的领带夹呢?藏起来了,舍不得给人看?”

  “没有……”孟舟只管盯着前方延伸的公路看,好像只要看一眼孟横,就会被她撕碎似的,“我放于叔那了。”

  “什么?”孟横怀疑自己听错了,倏然起身,又问了一遍,“什么叫放于叔那了?”

  孟舟只能答:“就是,放于叔墓前了。”

  话音刚落,孟横抬手就给了他后脑勺一巴掌:“把人家送你的礼物,转手就扔到墓地?我们家家教是这么教你的?”

  “姐,疼,”孟舟抓住她的手,皱眉含糊道,“你不懂。”

  其实他自己也说不清,为什么那么喜欢那个领带夹,却把它留在墓园,当时只是一个闪念,觉得那花,那个领带夹,当时当刻,就该在那里。

  就像小时候孟远帆旋开绿色的小电扇,伴随扇叶转动的嗡嗡声,给他念的那首诗,“春有百花秋有月,夏有凉风冬有雪”,放下茉莉花领带夹,也是这样一种天然的水到渠成。

  大多时候,孟舟都是这样,想到什么就去做,想不通的就放一边,不愿意或者懒得细究太多。

  人若非要问他为什么,他讲不出逻辑分明的一二三,说了,别人也只会笑话他。他们才不会信他只是出于一种难以言说的直觉。

  如此久了,就更不喜欢解释自己了。

  前排的何观澜看见后视镜里,姐弟俩一副要当场比划的样子——虽然是孟横单方面准备动手了——他赶紧清了清嗓子,秀气的眼睛眯成一条缝,笑道:“横姐,我看大哥恐怕不是随手一丢,是郑重其事要把这个定情信物,留给于叔,让他见证呢。你说是吧,大哥?”

  定情信物?郑重其事的见证?孟舟摸了摸下巴,这个说法听着好像比直觉靠谱,他朝何观澜比了个大拇指,不愧是好兄弟。

  “嘁,”孟横不以为然,毫不留情地把孟舟的大拇指按下去,眼睛只看着何观澜说话,却句句是说弟弟,“得了吧,就小舟这个狗脑子,他哪里想得出那么多花花肠子。他就是脑子一热,冲动,等反应过来,做都做了,反悔也来不及了,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,说些大丈夫落子无悔之类的屁话。”

  被姐姐劈头一顿数落,孟舟有些反应不过来。他没觉得自己有错,可老话不是说“旁观者清”么?尤其是这个和他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女人,孟横要这么解释他抓不住、摸不着的直感,似乎也对得上。

  他的大脑无法找到精细的语言,对应转瞬即变的心情,于是任由别人做出判断,说他脑子发热,冲动,不考虑后果。

  这样说的人很多。不光姐姐,还有学校的老师同学,被他揍过的那些人,甚至和他合作的大部分警察,对他的印象,都是如此。

  区别只在于家人们是怜爱他,师长同学是教训嘲讽,被揍的人喊着“你怎么敢打我?知道我是谁吗”,话说得狠,嗓音却是颤抖的。警察则善意提醒他,要三思,要注意组织纪律,虽然他并不算组织内的人。

  这些评价代表了世间对他的标准认知。说不上讨厌这些标签,因为孟舟觉得人脑海里的自画像,大多是美化版,听听他人看法也无妨,但也只是听听。

  “对,我是冲动,不冲动,我也不会离家出走,不冲动,我也不会答应给于叔帮忙做这个线人,更不会莫名其妙替人去坐牢。”孟舟把垂到眼前的那缕头发捋到脑后,露出饱满的额头,往后一靠,闭上眼,“我自己什么鸟样,我知道。”

  所以他会喜欢上自己监视的疑犯,在这段随机波动的人生里,也不算太出奇的事吧。

  车里冷气开得大,本该很凉爽舒适,却因为孟舟这番话,沉闷下来。

  平时多做少说的人,真要开口,扔下的就是深水炸弹。

  何观澜手心都冒出了汗,有一下没一下地瞄后视镜,始作俑者的孟舟,只是转脸看向窗外被夕阳涂抹成橘红的夏木,好像对风景更感兴趣。

  他这大哥虽然性向和自己不同,但平时皮糙肉厚,钝感得很,日常交往和铁直男几乎没什么差别。可是很偶尔的时候,比如现在,会这样出其不意地撕开自己的伤疤,不是自暴自弃,是疲惫。

  疲于解释自己。

  人不像窗外那些树,树只要做自己就足够,人呢,总是有太多挂碍。

  “可是我觉得吧……”何观澜吞下胆怯,试探地说,“大哥这样也没什么不好,兄弟几个,哪个不夸大哥直爽大气?”

  孟舟不说话,却感觉肩上搭上来一只纤细的手,是姐姐。

  “小澜子说得不错,我也没说冲动就是‘鸟样’……”孟横停了一停,接着说,“要是做什么都那么瞻前顾后,你学东西不会那么快。也正因为你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,不贪图一般人汲汲营营的那些东西,那些小弟才喜欢跟你,警方才放心和你合作这么多年。”

  孟舟眉稍一动,太难得听见姐姐夸自己,他有点不太相信,总觉得后面一定会跟个“但是”。这次他沉住气,铁了心眼里只有窗外的风景。

  见他仍不作声不回头,孟横把手缩了回来,开始剥自己的美甲:“有时候我甚至有点羡慕你,爸爸说过,你不想那么多,认准了什么就去做,是可以做成很多事的。”

  “爸爸说过这样的话?”孟舟霍然回头。

  那黑眼睛亮晶晶期待的模样,瞬间打破了他刚刚拒人千里之外的氛围,把孟横乐得,想给弟弟买两个狗耳朵戴上。

  其实孟远帆说的不止这些,他还说,孟舟这样的性子,很难得,只是也容易受苦。

  孟横没有说出后半句,只搬出冷酷脸,说:“没有,我瞎编的。”

  “你这句才是瞎编。”孟舟机敏地指出。

  孟横正要喷回去,却见弟弟忽然想通了什么似的,笑得露出一口白牙:“姐,你好爱我。”

  “噫——”孟横被恶心得搓了搓身上的鸡皮疙瘩,“孟舟我警告你,不许突然恶意撒娇!还有别对我用你那破能力!”

  被指控的某人一脸迷茫,他有撒娇吗?

  直到回到市中心,被姐姐从车上扔下时,孟舟站在则枝花房门前,还在思考这个问题,他一个大猛男,哪里会撒娇啊?这罪名真是莫名奇妙。

  “我不管你心里是什么道理,要是别人把我送的礼物扔墓地——”孟横扒着这门,对孟舟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,“别怪我没提醒你,早点和人家江店长解释清楚。”

  哎,又是解释,是他最不擅长的事。

  汽车扬长而去,孟舟吐出一嘴尾气,看错澜子了,他哪里是自己的小弟,根本是姐姐的狗。

  正值下班时间,来花店买花的人不少,店员那么多,他们偏要围着江星野七嘴八舌,有人问他总裁办公室适合买什么花,有人问工作压力大,睡不着,哪种花香最宁神,还有人说,玫瑰老土,有没有新鲜点的选择,追人能一击必中的。

  孟舟走进花店,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幕景象。

  他像平时那样,坐到橱窗旁的老位子等人散。听着人群的喧嚷,他冷笑一声,这些问题,上网查查不就知道了?犯得着紧着江星野问吗?自己做做功课好不好,人家江店长又不是花卉搜索引擎。

  最过分的是,有一个男声问道:“那江店长最喜欢哪种花?”

  司马昭之心,都在这句问话里了,挖墙角挖到眼前来了。孟舟蹙着眉,下意识想摸领带夹,手指触到光滑的布料,才想起领带夹不在了。

  他偏头朝人群看去,问话的人似乎是个真精英,西装料子一看就比自己的高档,油头粉面的,头头脚脚都精心打理过。

  按说长得也算不错,但孟舟越看越觉得面目可憎。

  “每种花都有自己的特色,我都挺喜欢的呀。”江星野的回答不会出错,一视同仁。

  又在骗人,孟舟心说,他才不是一视同仁的那种人。

  问话的男人发出遗憾的声音,正想改变策略问点别的,围拢的人群忽然被一个黑色的人影推出缺口,众人不满地咕哝,却在对上来人皱眉凶恶的表情时,被唬得愣了愣。

  这是……黑社会来收保护费了?

  没等大家回过神来,孟舟已经挤到江星野跟前,把从橱窗那偷来的满天星,捧到身前,他挑起一边眉毛,黑眼珠冷冷扫过之前发问的男人,道:“不对吧,我记得江店长最喜欢的花,是满天星吧?”

  孟舟一身冷峻的黑西装,行云流水的动作,配合眉心的疤,把本该浪漫的送花氛围破坏得一干二净,只剩下不好惹的煞气,好像他送的不是人家最喜欢的花,而是一颗子弹,一颗送进心脏的子弹。

  江星野却不以为意,唇角翘起,又很快压了下去,他握住孟舟捧花的手,低头嗅闻满天星,柔软的唇珠几乎吻上薄薄的花瓣。

  “嗯,最喜欢了。”